干货!福州市扶持VR产业发展政策解读!

🤖 由 文心大模型 生成的文章摘要
12月9日,记者在VR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现场拿到一本《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招商政策汇编》,现重点梳理福州市《关于促进VR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》部分政策内容,提供给热衷VR事业的朋友们,欢迎大家来福州滨海新城创新创业。
入驻服务
鼓励VR产业集聚发展
对前百家入驻基地符合条件的VR企业,三年内为每家企业免费提供100平方米的工作场地、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、100M以上带宽的网络支持;同时给予企业数据租用费用50%的补助。
支持新创办VR企业
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VR企业,经两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天使投资机构、创业投资机构、风险投资机构等共同推荐,给予10万元到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
资金服务
成立VR及创新产业母基金
争取由省、市、县(长乐市,现为长乐区)三级财政出资10亿元,招募国内顶尖管理团队进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,并由管理团队向国内外著名的投资机构力争募集20亿元,成立首期规模30亿元的VR及创新产业母基金,该基金主要用于吸引国内外领先的VR及创新产业企业和项目落户数字福建及VR产业基地。通过母基金吸引国内大型风投机构跟进投资项目,力争用10亿元的财政资金撬动100亿元的产业扶持基金。
设立VR产业风险投资基金
基金规模暂定3亿元,市级出资1亿元,长乐市(现为长乐区)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共同承担1亿元,并积极争取省里出资1亿元,基金专项用于VR产业投资发展。同时,力争通过该专项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设立VR产业创业投资基金,用于VR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。
扩大VR企业直接融资规模
培育有条件的VR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,分类推到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战略新兴板上市。给予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,给予实现主板(中小板)、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,给予成功实现“新三板”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,实现成功转板另追加50万元奖励。
研发服务
落实VR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
对研发经费实行专账管理,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使用范围,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。VR企业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,享受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
支持向VR企业开放相关科研平台
政府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,或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价向VR企业开放。支持企业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VR企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。
加大VR产品与服务的采购力度
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VR企业创新,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政府购买实际需求,整合三级政府VR应用市场资源,并通过股权合作方式培育具有全国竞争力的VR创新企业,建立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,加大教育培训、智慧旅游、全民健身、职工之家、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、智慧城市、应急救援等方面VR产品与服务的采购力度。
人才服务
将VR产业人才(团队)纳入市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,鼓励参加国家、省、市各类人才项目评审
VR企业从省外引进,经认定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(A、B、C三类)的高层次人才,可申请享受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提供25万-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安家补助,以及子女入学、医保社保、配偶安置、交通便利等优惠政策。
奖励VR产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
对VR产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,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,符合条件的,按人才工薪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。对VR产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,符合《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》(试行)相关规定的,按相应标准提供500-2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。对特别优秀并带项目、带资金、带团队来榕发展的VR产业相关留学回国人员(团队),经评估认定后,给予20万-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。
鼓励VR企业与科研院所(校)建立合作关系
支持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、培训机构,开设VR创新创业教育课程,建设创客实践室,推广创客教育,经省教育厅认定验收奖励后,一次性给予50%配套奖励
网络、数据服务
完善基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
争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(已落地)、海峡光缆一号互联数据业务、国际互联网出入口局等重大项目的布局,建设基地直达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专用通道,为基地提供互联网骨干网络直连和双路由链路保障。建设5G实验网络,实行最优带宽价格优惠。扶持保障数字福建产业园及基地内的大数据产业,依托现有省、市数据中心与云计算平台,为基地进驻企业提供云服务能力。市级互联网经济专项引导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,由基地运营主体统一提出申请,用于基地及入驻企业网络、数据中心服务租费补助。